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发布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》,明确用3年时间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明显见效,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。
根据实施方案明确的治理目标,到2018年底,直辖市、省会城市、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%,基本实现长制久清。到2019年底,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,到2020年底达到90%以上。鼓励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区域城市建成区尽早全面消除黑臭水体。
实施方案明确了“控源截污、内源治理、生态修复、活水保质”的技术路线和治理工程要求。强调严格考核问责,城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