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、县(区)环境保护局:
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印染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,统一管理尺度,我厅组织编制了印染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(试行)。现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,试行期为一年。国家环境保护政策、环境管理要求及印染行业准入条件如有修订或调整,则本原则中相关内容按新的规定执行。
江苏省环境保护厅
2017年8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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